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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刑事律师

    偷税罪量刑尺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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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税罪量刑尺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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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量刑,是怎样,尺度,偷税罪

        偷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故意违背相关划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少交纳或不交纳应交税费的行为,此罪要求达到情节严峻,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量刑尺度,那么偷税罪量刑尺度是怎样的?小编马上为您解答。

       1,划定根据本条及刑法第211条划定,对偷税罪的刑罚合用原则大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2,分层次处罚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划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

       第一层次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入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订)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3,天然人天然人并处罚金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天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划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划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

       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需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4,对单位对单位采取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职员和其他直接责任职员,依照本条的划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职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入一步讨论。

       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划定。

       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合用数罪并罚。

       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由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在对偷税罪量刑处罚的时候,我们要先区分是天然人犯罪仍是单位犯罪,对不同主体犯偷税罪在处罚上可能有所不同。

       在对单位入行处罚的时候,去去采取的是双罚制。

       如今,偷税罪已被逃税罪所取代,因此在刑法当中已经望不到偷税罪的身影,这点还请各位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