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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传播淫秽物品罪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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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传播淫秽物品罪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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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传播淫秽物品罪客观构成要件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峻的行为。

           传播,即广泛散布。

         应该留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详细方式上有所不同。

         如出租,有偿放映等以换取一定对价为目的的使用行为不是本罪的“传播”。

         本罪的传播方式包括播放,出借,运输,携带,铺览,发表等。

           1,播放行为,一般是指对音像型淫秽物品的传播。

         因为本条第二款将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独立成罪,因而这里所指的“播放”限于非组织性的播放行为。

           2,出借行为,即指出租人转移淫秽物品的据有,由借用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该淫秽物品的行为。

         必需是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也不具有获取对价的目的。

           3,运输行为,即指用交通工具将淫秽物品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

           4,携带行为,即指行为人随身带有一定数目的淫秽物品。

         假如行为人携带淫秽物品是为自用的,则不能以为是犯罪。

           5,铺览行为,即陈列以供他观望。

         铺览是一种静态的铺示,行为人将淫秽物品较为固定地置于一定的空间内,招揽或引诱不特定的或特定的多数人前来观望。

           6,发表行为,即公之于众,公之于不特定的多数人。

           7,邮寄行为,指通过邮电部分传递淫秽物品,如利用信件夹带等。

           8,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传播行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治理方法》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淫秽的信息。

         假如行为人有这种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八种行为,都必需是不以牟利为目的,假如以牟利为目的,则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此外,必需是“情节严峻”才构成此罪。

         主要是指,多次地,常常地传播淫秽物品;所传播的淫秽物品数目较大;固然传播淫秽物品数目不大,次数未几,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峻;在未成年人中传播,造成严峻后果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