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液化气报复同事 男子获刑3年6个月
同事间接触时少不了磕磕绊绊,倘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更大得矛盾纠纷。李某担任保安期间,与同事沙某发生矛盾并伺机报复,李某趁同事睡觉之机,向屋内释放液化气。日前,房山法院受理了该案,法院依法审理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李某在担任房山区某保安公司保安员期间,因与同事沙某有矛盾,遂趁沙某等9名同事在宿舍睡觉之机,将液化气罐搬至宿舍门口处,将液化气罐管线一端从门缝插入宿舍内,并用湿裤子将门缝堵住,打开液化气罐后离开。
事发当天,王某闻到液化气味后及时将液化气罐关闭,并未造成人员死亡。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与他人发生矛盾后,不能正确处理,采取打开液化气罐释放液化气得方式予以报复,危及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当庭亦自愿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得有关规定,判决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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