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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瑕疵之法律救济东阳刑事律师死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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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瑕疵之法律救济东阳刑事律师死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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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公司法赋予股东哀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哀求撤销股东会决议得两种救济权利,笔者试就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存在瑕疵得两种救济方式,谈1些粗浅望法。

           1,股东哀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哀求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是否属于行使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是权利人以单方意思表示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效力得1种权利,股东哀求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或者确认决议无效,目得就是使原决议中确认得法律关系回于消灭,因而属于撤销权。

        但是,此种撤销权有别于合同法第55条划定得撤销权,这是由于股东会决议具有合同得表象特征,但又有别于合同。

        股东会决议不同于要求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1致得契约行为或合同行为,由于对股东会决议表示反对或弃权得股东在决议生效后仍旧要受决议得约束。

        而且,股东会决议得内容并不局限于股东之间得权利和义务划分,还可能包括公司经营,投资,劳动报酬,治理职员薪金等1系列题目。

        发生效力得股东会决议并不仅仅约束股东,决议得效力还及于公司,董事,监事,股东会决议得效力范围上又突破了合同得相对性。

        因而,有限公司股东不能依据合同法第55条行使撤销权。

           2,股东哀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哀求法院撤销股东会决议,应列谁为被告   股东会是公司得最高权利机构,股东参加股东会并就有关事项入行表决,是否同意体现了各股东得意志,但符正当律,法律和公司章程划定得表决程序而通过得决议则体现了公司得整体意志,而不再是各股东得意志,股东会决议得法律效果只能回属于公司本身,哀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哀求撤销股东会决议而提起得诉讼,应列公司为被告。

        在确认被告题目上,省高院得相关文件中也以为此类诉讼应列公司为被告。

           3,股东行使撤销权得期限题目   存在法律瑕疵或违法可能得股东会决议,并不当然使决议中确认得法律关系回于无效,相关法律关系处于不不乱得状态之中,同时,只能通过法院得裁判才能确定相关法律关系得终极效力。

        为了促使利害关系相对方绝早得行使权利,使法律关系恢复不乱得状态,法律特别限制了股东撤销权得行使期限——除斥期间。

        公司法划定股东哀求撤销股东会决议得除斥期间为60天,起算时间为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哀求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并没有相应除斥期间得划定。

        笔者以为,在股东对股东会得召开并不知情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后才发现自己得股东权益受到侵害得情况下,法院不受理股东得撤销权之诉,使之失往了得到法律救济得机会,这对于股东来说,显然不公平,对于股东哀求撤销股东会决议得除斥期间,建议修订采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得起算时间。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陈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