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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刑事律师

    贪污罪刑法条文是怎么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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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污罪刑法条文是怎么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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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贪污罪,是怎么,划定,刑法

        自古以来,贪污罪都是一项常见的,老庶民耳熟能详的刑事罪名,那么,在当前社会,贪污罪是我国刑法第几条的法律划定?我国刑法详细划定了哪些内容?下面,我们小编马上为大家详细先容。

       贪污罪《刑法》条文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据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团委托治理,经营国有财产的职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据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职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划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峻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峻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峻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关于贪污罪刑法条文是哪条,刑事条文划定了哪些内容的法律解答,综上可知,贪污罪是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三百八十三条的划定,该条文主要划定了贪污罪的概念,量刑等知识,假如你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你随时来电咨询,我们将绝快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