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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刑事律师

    产品责任中如何设置惩罚性赔偿东阳刑事律师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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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责任中如何设置惩罚性赔偿东阳刑事律师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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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突破《消法》中划定得经营者须有“欺诈行为”和《侵权责任法》中“明知”这1条件  关于惩罚性赔偿,我国在《消法》第49条中作了划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得,应当按照消费者得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得损失,增加赔偿得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得价款或接受服务得用度得1倍”。

        该条确定得合用是有前提得,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得相关划定,欺诈行为是指“1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犯错误表示得行为。

        ”  我国z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题目得意见》(试行)第68条划定:“1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犯错误得意思表示得,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996年3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发布得《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划定:“本办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合法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得正当权益受到损害得行为。

        ”可见,认定欺诈夸大得是当事人主观故意,而《侵权责任法》中“明知”这1条件,也是夸大确当事人得主观故意。

          在英美法系国家并没有将惩罚性赔偿得合用局限于“欺诈”和“明知”等主观故意。

        在美国,只要被告得行为超过了社会容忍得限度,就可以合用惩罚性赔偿。

        判定被告行为是否超过了社会容忍得程度,美国法是结合被告得主观心心理状态入行综合考察得。

        只要被告得心理状态存在下列情形之1,就可以合用惩罚性赔偿:邪恶念头,欺诈,滥用权利,因为故意或重大疏忽不计后果,轻率或有意识不顾他人权利和安全。

        我国得惩罚性赔偿得合用前提显著过严。

        尤其是关于欺诈得认定,让处于弱者地位得消费者证实经营者主观上有欺诈,这显然是强人所难。

        另外,很多经营者设计,出产,制作得产品导致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并非出于故意欺诈而有可能是过失,但这种过失对泛博消费者得危害有时并不比欺诈行为轻,甚至造成得后果更为惨重。

          笔者以为我国应鉴戒英美法系国家得立法,将行为人得主观恶性突破“欺诈”和“明知”之限制,定性为恶意及重大过失,冷视他人权利和滥用权利等恶劣心态。

        这里得恶意是指行为人得行为是故意得,或显著不考虑他人安全,具有严峻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这时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所谓显著不考虑他人安全,指对他人得安全绝不关心,采取轻率或冷视得立场。

        如美国1982年制定得《同1产品责任示范法》划定:假如有明确得,令人信服得证据证实损害是由绝不顾及产品缺陷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而造成得,应负惩罚性赔偿责任。

          所谓重大过失,是指加害人不是但愿损害结果发生,但因为其在出产,治理,销售等过程中有重大过错而导致他人受到损害。

        重大过错较之故意或显著不考虑他人安全得主观因素恶性较轻,但又不同于1般过失,对此类行为合用惩罚性赔偿,有利于督促产品出产者,经营者严格治理,确保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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