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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啤酒瓶爆炸致受害人10级伤残获赔3.2万元东阳刑事律师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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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啤酒瓶爆炸致受害人10级伤残获赔3.2万元东阳刑事律师刑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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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日前,太湖源镇的竺某拿到了3.2万元的消费赔偿。

        至此,1起历时近1年的啤酒瓶爆炸致伤纠纷,在市消保委工作职员的调解下,终于获得了圆满解决。

          2009年9月25日,竺某1周岁多的儿子在家中因1瓶雪花啤酒发生爆炸,造成手腕受伤,后鉴定为10级伤残。

        事件发生后,竺某1直同经销商和出产企业入行交涉,要求入行损害赔偿,但双方在啤酒瓶是因自爆仍是外力致爆造成竺某儿子伤残上,不能形成共鸣,所以1直无法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

        今年6月10日,竺某找到市消保委,要求调解处理,维护其正当权益。

          市消保委接到竺某申诉后,立刻同雪花啤酒临循分公司,雪花啤酒萧山售后服务部,雪花啤酒杭州有限公司等多部分取得了联系和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于7月1日约双方当事人入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为职员伤害是啤酒瓶自爆造成的,仍是外力致爆造成的而争执不休。

        竺某虽有物证保留,但要通过第3方鉴定,得出自爆仍是外力致爆的结论,难度很大。

        这意味着假如双方纠缠在这个题目上,不仅很难达成协议,而且会激化矛盾。

        针对这个情况,市消保委工作职员提醒企业,在这个案例中,经营者应该遵循中消协提出的《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即在双方都无法提供有力证据,但消费者已确实受到伤害的情况下,经营者应更多地,主动地往承担社会责任。

          通过消保委工作职员耐心细致的工作,雪花啤酒杭州有限公司为及时化解纠纷,安抚消费者,主动承担了此事件的主要责任,同意1次性支付医药费,交通费,住院伙食津贴费,陪护费,伤残鉴定费,伤残赔偿费等合计3.2万元,并于7月20日全部付清。